皇家华人
2019级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为实施研究生优质生源工程,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生源质量,鼓励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我院,激励我院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根据皇家华人 《2019年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选办法》和《2019级新生特别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一)皇家华人成立由院长、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皇家华人 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工作。
组 长:周德群、焦宏图
成 员:王英、涂志宏、邓晶、王子龙、王群伟
(二)皇家华人成立由分管副院长、院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负责皇家华人 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的实施工作。
组 长:王英
副组长:涂志宏
成 员:欧阳林寒、宋连莲、王建立、周瑾如、刘小杨
第二条 参评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本细则适用于推荐免试录取的皇家华人 2019级全日制直博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研究生院根据各皇家华人接收推免生人数和生源情况,差额分配一等奖、二等奖候选人名额给皇家华人。分配至皇家华人 的2019级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二等奖名额13个,其中推荐一等奖名额3个(二等奖名额里面含推荐一等的名额)。
第三条 奖项设置
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一等奖为20000元/生,二等奖为5000元/生。
一等奖用于奖励来自原985工程或原211工程建设高校推免生中特别优秀的研究生。
二等奖择优奖励部分优秀推免生。
第四条 评定依据
(一)研究生生源学校、学科排名。研究生新生来自原985工程或原211工程建设高校。
(二)本科学习成绩。研究生新生在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排名本专业前列,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在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申请发明专利,或其他突出成绩。
(三)综合素质。综合考虑新生参加应届优秀生选拔成绩和研究生推免复试成绩,以及参加学术、科技及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的整体情况。
第五条 评定程序
(一)申请
申请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申请表》,并于2019年9月21日之前提交给皇家华人研究生辅导员。
(二)评定与公示
1. 2019年9月25日之前,皇家华人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组织初步评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推荐一等奖候选人,经皇家华人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批准后,在皇家华人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将推荐一等奖候选人上报研究生院。
2. 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评审,确定一等奖获奖名单,名单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六条对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阶段向皇家华人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提出申诉或反映情况。
第七条 新生特别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并颁发获奖证书。
第八条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研岗位津贴均可兼得。
第九条 本细则由皇家华人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皇家华人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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